:::

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僑務委員會113年度中等以上學校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
發佈日期 2024 年 9 月 06 日
發佈單位 註冊組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40
公告內容

旨揭獎學金申請資格:
(一)中等以上學校二年級、三年級,符合「僑務委員會獎勵傑出及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核發要點」規定,112學年度學業總平均成績或等第還原成績在85分以上,並無受警告以上處分僑生。
(二)旨揭獎學金申請以各級學校所規定修業年限為準,凡留級、重讀或延畢僑生,均不得請領。

申請學生請檢附居留證件或身分證影本、112學年度成績單,於9/20前至教務處註冊組提出申請

 

相關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