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 學校辦理性別平等教育活動或邀請校外人士及團體時應注意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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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4 年 12 月 10 日 |
發佈單位 | 學生事務處 |
公告類別 | 行政公告 |
公告等級 | 重要 |
點閱次數 | 64 |
公告內容 | 學校辦理性別平等教育活動或邀請校外人士及團體時應注意事項。 學校實施性別平等教育相關課程或活動時,應依照下列原則審慎選用相關教材及教學資源, 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及課程發展委員會檢視及審查通過,以利委員瞭解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實施方式, 及充分討論以求專業共識與周延: 「校外人士協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學或活動注意事項」第四條規定,授課教材或活動須符合前揭第五條規定, 以建構安全之友善校園環境,維護學習者權益。另依第七條規定,學校進用或運用校外人士協助教學或活動者,應遵行下列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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