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訂於113年7月12日(星期五)及113年7月26日(星期 五)分別假國立臺灣博物館-鐵道部園區及芝山文化生態 綠園辦理「113年臺北市環境教育承辦窗口教育訓練 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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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4 年 6 月 26 日 |
發佈單位 | 衛生組 |
公告類別 | 行政公告 |
公告等級 | 無 |
點閱次數 | 815 |
公告內容 | 一、依環境教育法第19條規定略以:「機關、公營事業機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政府捐助基金累計超過百分之50之財團法人,每年應訂定環境教育計畫,所有員工、教師、學生均應參加4小時以上環境教育。前項之環境教育計畫於執行前應提報主管機關,並於計畫完成後一個月內向中央主管機關提報……」。 (二)場次二:113年7月26日(星期五)13:00~17:00,地點為芝山文化生態綠園-2樓簡報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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