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教育部113年11月11日臺教師(一)字第1132603678號函辦理。
二、本案採線上申請,申請者不需加入會員。相關訊息簡述如下:
(一)申請補助之操作路徑為:美感教育資源整合平臺(https://aew.moe.edu.tw),進入藝拍即合「找補助」項下選擇【我要申請】後填寫資料並上傳相關表件(包含活動申請表-甲表總表(需用印)、乙表申請計畫表、丙表經費概算表(需用印)、活動計畫書及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
(二)線上申請期間說明:
1、114年1月:受理申請3月至8月辦理之活動。
2、114年7月:受理申請9月至次年2月辦理之活動。
3、受理申請及補件截止日期分別為2月3日(逢春節假期順延至當日)及7月31日下午5時,逾期未線上填報申請及完成補件,系統將關閉,不予受理。
4、本計畫於受理期間內皆可申請(含假日),惟114年1月適逢農曆新年假期,請申請單位於上開受理期限內提前完成填報作業,並於期限內完成補件。
5、活動辦理形式請參照「教育部補助辦理藝術教育活動要點」所列,114年如結合社會情緒學習、在地文化等議題之藝術教育活動得優先予以補助。
三、請貴單位(校)若欲申請旨揭補助案件,於上開受理線上申請期限內,完成填報作業,免再送紙本相關申請資料至教育部。
四、申請者倘為國立及私立各級學校,請逕至網站申請;其餘申請者(含本局所屬機關及公立各級學校),請於填寫申請表件時,務必填寫本局承辦人聯絡資訊(李星瑩/電話:02-27208889轉1089/email信箱:be2143@gov.taipei)。
五、教育部完成審查作業後,將另函通知審查結果。
六、檢附教育部來函、教育部補助辦理藝術教育活動實施要點、找補助QA及操作手冊各1份。
七、該平臺相關事宜,請逕洽教育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 承辦人陳小姐。電話:02-7736-6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