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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5學年度徵聘商借教師辦 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國際教育交流與特殊教育相關業務一 案,請查照
發佈日期 2026 年 2 月 24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184
公告內容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5年2月12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55700454號函辦理。
二、國教署為辦理旨揭業務,擬於115學年度商借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不含偏遠、離島、原住民地區及小型規模學校)之編制內專任教師至該署支援,工作內容及資格條件,請詳參前開國教署函。
三、請有意願之教師於115年3月25日(星期三)前將簡歷表電子檔寄送至國教署承辦人信箱(e-1451@mail.k12ea.gov.tw),並於信件主旨註明「應聘原民特教組商借教師」,該署將個別通知面試事宜。

四、檢附相關資料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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