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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112年度教育部體育署學校體育傳炬獎」評選要點 及申請表各1份
發佈日期 2023 年 5 月 04 日
發佈單位 體育組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174
公告內容

一、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12年4月17日臺教體署學(一)字第1120015531號函辦理。
二、為表揚致力推展學校體育具有具體績效之團體及個人,獎勵其對學校體育運動特殊貢獻,該署訂定「教育部體育署學校體育傳炬獎評選要點」(如附件),並委託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協助受理申請及辦理審查評選等事宜。
三、本(112)年度要點修正摘要如下:
(一)修正要點名稱為「教育部體育署學校體育傳炬獎評選要點」。
(二)修正要點第6點第1項第3目酌作文字增列並修正為「(1)直轄市、縣(市)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團體獎項及其組別以各推薦一個團體為限,個人獎項以推薦任一性別各一名為限,特別獎項以各推薦一名為限。」。
四、欲申請之學校請於112年5月25日(星期四)前函報相關資料予本局進行審查,申請表電子檔請另寄至承辦人信箱,信件名稱請備註「112年度教育部體育署學校體育傳炬獎申請表(單位名稱)」,俾利彙整。
五、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送件時,請檢附推展「SH150」相關資料,該署將列為評選重要參據。
六、本案如有相關問題,請洽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潘玲君小姐(電話:27710300轉42)或該署業務承辦人馮小姐(電話:8771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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