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多功能教室使用規則

臺北市立中崙高中多功能教室使用規則

  • 視聽教室之使用不限科別,惟以備有教學軟體,必須使用本教室內電化器材之教學活動者為優先。
  • 使用視聽教室,請教師預先至設備組登記洽借。為求教學資源之平均分配,同班同科目以不連續兩週登記借用為原則(社團除外)。
  • 上課之班級,應於教室外整隊靜候,任課老師未到前禁止進入教室。
  • 多功能教室內,嚴禁攜入任何飲料、食物,並保持肅靜且遵守秩序,按照教師編定位置就座,不得擅自離開座位,更嚴禁喧嘩、奔跑。違反之班級罰一個月不得使用。
  • 任課老師應維持並要求教室內常規及環境整潔。
  • 視聽器材悉由任課教師或專人操作,非經許可學生不得自行進入主控室,亦不得任意撥弄電動銀幕和視聽器材。
  • 各項器材請愛惜使用,若有故障或毀損請即通知設備組,倘若學生故意損壞,除照價賠償外並依校規處分。
  • 實施併班教學,所有教師均需在場指導教學活動。
  • 離開多功能教室前,應將教室整理乾淨,桌椅排放整齊,關閉單槍投影機、電燈並將窗戶關好及扣上鎖扣。
  • 使用後,鑰匙應立即交還設備組,以利其它班級之使用;否則,如有財產遺失,借用人應負賠償之責任。

本規則經校長核准後公佈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