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重補修
新修訂 「高級中學學生成績考查辦法」 說明
本補充規定(以下簡稱本規定)依教育部 103.01.08 臺教授國部字第 1020127904A 號令訂定之 「高級中學學生學習評量辦法」 及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99 年 6 月 15 日北 市中字第 09936669900 號函、108 年 6 月 18 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 080057314B 號令修正發布之 「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 (以下簡稱本辦法) 辦理。
- 108 中崙高中學生成績考查辦法補充規定
108 中崙高中學生成績考查辦法補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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