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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服申請及管理辦法

臺北市立中崙高級中學班級特色服裝管理辦法 (高中部)

  • 依據:
    • 教育部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
    • 105 學年度第一學期服儀委員會議紀錄。
  • 目的:實施有限度穿著班級特色服裝制度,期能使校園氣息活潑化,引導本校學生學習自主管理以創造開明、信任之校園文化,提升學生生活能力以及審美素養,將美感教育落實在日當生活中。
  • 施行細則:
    • 班級特色服裝(以下簡稱班服),定義為上衣部分,其餘 (如褲子) 均以學校制服為準,不得任意變更樣式。
    • 各班如因班級經營為凝聚班級向心力而需為之,請各班導師考量學生經濟能力,充分與全班家長溝通後獲同意方可申請製作。
    • 班服設計須於袖子上含:
      • 「ZLSH」 四字。
      • 「xx 屆 x 班 (如:15 屆 8 班、15 TH8)」。
      • 元素大小至少為 「8cm * 5cm」各班班服樣式以一種為限,須送交學務處審核並存查,每學年僅認定核可樣式,不可與舊年度班服混穿 (高二升高三除外),每學年審查乙次(申請表如附件)。
  • 申請表審查通過後請附上電子檔複審,電子檔審查通過後始可開始製作,製作完成後請將班服送至學務處拍照存查,拍照完成既完成申請班服所有程序,成為學校認可之服裝,並於隔日始可開始穿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