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 中小學「學生課業學習輔助教材(含紙本及數位等模式)購買權益」宣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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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2 年 7 月 06 日 |
發佈單位 | 設備組 |
公告類別 | 行政公告 |
公告等級 | 無 |
點閱次數 | 533 |
公告內容 |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針對「中小學學生課業學習 輔助教材(含紙本及數位等模式)」購買權益提醒 說明: 二、依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第75次會議紀錄裁示事項略以,市售中小學學生課業學習輔導教材多以學齡階段學生(童)為對象提供之升學導向相關商品及服務,為導正交易秩序,落實保護消費者權益,於教育部研擬「訂定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三、家長於購買市售中小學學生課業學習輔助教材前,應留意相關購買權益(如費用金額、給付方式、教材費用包括之項目、不包括之項目、數位教材使用期限)之合理性等,另除約定項目外,業者不得以其他方式變相或額外收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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