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稱國教署)宣導有關高級中等學校特殊教育學生申訴及再申訴制度
發佈日期 2025 年 6 月 10 日
發佈單位 特教組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40
公告內容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5月29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45701376號函、特殊教育法第24條第5項及特殊教育學生及幼兒申訴服務辦法辦理。

二、教育部前以112年12月21日臺教學(四)字第1122806639A號令修正發布「特殊教育學生及幼兒申訴服務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學校處理特殊教育學生申訴案件時,對於提起申訴及再申訴案學生之權利及義務及申訴評議等相關事項,均依本辦法辦理,俾符法制。
三、為使學校瞭解學生申訴及再申訴制度,國教署已編製「高級中等學校特殊教育學生申訴服務工作手冊」及「高級中等學校特殊教育學生申訴服務宣導易讀版」。
四、另為利學校師長及學生檢索並擴大宣導,國教署已於「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優質特教發展網絡系統暨教學支援平台」—「特殊教育網路中心」—「特教相關資源」網站建置「高級中等學校特殊教育學生申訴服務計畫」(網址:https://sencir.spc.ntnu.edu.tw/GoWeb/include/index.php?Page=F-3),並設置「高級中等學校特殊教育學生申訴服務工作手冊專區」(含「電子檔」、「相關法規」)及「高級中等學校特殊教育學生申訴服務宣導易讀版專區」(含「電子檔」、「有聲書」及「手語影片」)等資料提供下載運用。

相關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