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 有關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14年度展覽廳檔期申請案相關訊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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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4 年 5 月 17 日 |
發佈單位 | 學生活動組 |
公告類別 | 活動競賽 |
公告等級 | 轉知 |
點閱次數 | 115 |
公告內容 | 一、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13年5月10日藝視字第1130001408號函辦理。 二、旨揭展覽廳檔期申請採線上或紙本作業,申請期間自113年6月1日起至113年8月31日止(以寄件日紀錄為憑),逾期不受理。 (一)線上申請,請逕至該館官網填寫相關資料並上傳。 (二)紙本申請,請依格式填具資料後擲寄該館視覺藝術教育組,並註明「114年度展覽廳檔期申請」。 三、凡申請114年第1、2展覽廳檔期者,如逢該展廳耐震補強工程尚未竣工,依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展場使用管理要點第6點第8項規定,該館得取消或調整已排定檔期;檔期取消或調整時,該館將於開展1個月前通知。 四、展場使用管理要點及申請表得逕至該館全球訊網https://www.arte.gov.tw/(場地租用/展覽場地租用)下載運用。 五、倘有相關疑問,請逕洽詢該館承辦人員,電話:0223110574轉232(第1、2展覽廳李先生),或轉分機235(第3展覽廳及美學空間陳小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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