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 第7屆高級中等學校學生代表與署長有約活動實施計畫,請同學踴躍報名參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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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5 年 2 月 07 日 |
發佈單位 | 學生活動組 |
公告類別 | 活動競賽 |
公告等級 | 轉知 |
點閱次數 | 76 |
公告內容 | 一、為建置教育行政機關與高級中等學校學生溝通交流平臺及實踐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參與教育事務之精神, 本署委請國立員林高級農工職業學校(下稱員林農工)辦理旨揭活動,相關資訊分述如後: (一)參加對象: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含無學籍之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有意願者),各區預計分別錄取90人(報名人數超出上限則以報名順序為錄取依據)。 (二)討論會辦理日期: 1、北區(基隆市、新北市、臺北市、桃園市):114年4月12日(星期六) 2、中區(新竹縣、新竹市、臺中市、苗栗縣、南投縣、彰化縣、雲林縣):114年4月19日(星期六)。 3、南區(臺南市、嘉義市、嘉義縣、高雄市、屏東縣):114年5月3日(星期六)。 4、東區(宜蘭縣、花蓮縣、臺東縣):114年5月24日(星期六)。 5、位於金門縣、連江縣、澎湖縣之外離島學校考量交通因素,得自由報名各區。 (三)與署長有約活動預計辦理日期:1、北區:暫訂114年7月17日(星期四)。2、中區:暫訂114年7月24日(星期四)。3、南區:暫訂114年7月31日(星期四)。 (四)報名須知: 1、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4年3月15日。 2、報名時,請依實施計畫內規劃的分區縣市報名,勿跨區報名。 3、報名表等相關資料,請於報名截止前寄送(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員林農工學務處(地址:510彰化縣員林鎮員水路二段313號)收。 (五)員林農工聯絡方式:學務處王怡淨助理;聯絡電話:(04)8360105# 321。 (六)參加本次活動之學生往返交通費(請檢附票根),由本署委辦計畫經費項下支應,另離島及花蓮、臺東地區學生倘因參加本活動而有住宿需求者(住宿地點自行規劃),務須向法定代理人告知活動內容及住宿地點等相 關資訊,並於繳交報名資料時,同時檢附住宿家長同意書,住宿費用亦由前開經費項下支應(需檢附住宿證明)。 (七)全程參與本活動之學生,由本署頒發參與證明1幀;另討論會議、與署長有約地點,將於錄取後以正式公文或電子郵件等方式通知。 二、檢附旨揭活動實施計畫1份供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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