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重申各校教師每年應依法完成專業輔導知能研習至少3小時。 |
---|---|
發佈日期 | 2024 年 4 月 15 日 |
發佈單位 | 輔導室 |
公告類別 | 行政公告, 教師研習 |
公告等級 | 重要 |
點閱次數 | 194 |
公告內容 | 說明: |
相關附件 |
公告主旨 |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重申各校教師每年應依法完成專業輔導知能研習至少3小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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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4 年 4 月 15 日 |
發佈單位 | 輔導室 |
公告類別 | 行政公告, 教師研習 |
公告等級 | 重要 |
點閱次數 | 194 |
公告內容 |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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