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訂於111年5月10日(星期二)下午1時至5時「111年 臺北市環境教育承辦窗口教育訓練班」(線上課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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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2 年 5 月 02 日 |
發佈單位 | 衛生組 |
公告類別 | 行政公告 |
公告等級 | 無 |
點閱次數 | 495 |
公告內容 | 一、依據「環境教育法」第19條第1項規定,機關、公營事業機構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政府捐助基金累計超過百分之50 之財團法人,每年應訂定環境教育計畫,推展環境教育 ,所有員工、教師、學生均應參加4小時以上環境教育。 五、本案倘有疑問請洽本案承辦單位財團法人台灣產業服務 基金會邱心淳小姐(電話:02—27844188分機5118), 或陳宥伶小姐(電話:02—27208889分機72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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