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 臺北市政府青年局青年創新職場實習補助作業要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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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5 年 3 月 25 日 |
發佈單位 | 學生活動組 |
公告類別 | 行政公告 |
公告等級 | 轉知 |
點閱次數 | 62 |
公告內容 | 一、依據市府青年局114年3月10日北市青職字第1143001542號函辦理。 二、市府青年局為培育青年充實多元職涯視野,鼓勵民間團體作為實習單位,提供青年實習機會,特訂定旨揭要點。 三、旨揭要點補助對象實習單位適用登記於臺北市未滿八年公司、工商行號、法人、機構等,實習青年為本市轄內各高中職、大專校院、研究所所具學籍或戶籍設於臺北市轄內就讀全國高中職、大專校院、研究所具學籍青年。 四、本案實習媒合方式及實習青年應配合事項說明如下: (一)實習媒合方式 1、實習單位須先申請,並經市府青年局核准。 2、實習單位與申請實習青年須於市府青年局網頁進行線上媒合,核定單位實習職缺將統一登於專區,提供青年投遞履歷。 3、實習單位得自行面試、錄取實習青年。 (二)實習青年應配合事項 1、配合市府青年局訪視與填寫所需資料及追蹤問卷。 2、配合出席市府青年局相關活動(如成果發表會、展覽擺攤、媒體宣導等)。 3、依本要點需要取得實習青年個人資料,並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五、請各校鼓勵學生踴躍參加,俾利青年於實習、畢業後能順利與就業市場接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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