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 轉知:教育部「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語文領域-本土語文(閩東語文)」 |
---|---|
發佈日期 | 2021 年 12 月 30 日 |
發佈單位 | 國中教務組 |
公告類別 | 行政公告 |
公告等級 | 無 |
點閱次數 | 515 |
公告內容 | 主旨:函轉教育部「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語文領域-本土語文(閩東語文)」,業經教育部於110年12月27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00169529A號令訂定發布,自111學年度,依照不同教育階段(國民小學、國民中學及高級中等學校一年級起)逐年實施,請查照。 說明: |
相關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