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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近日偶有大雨情形,請務必選擇合法水域場所、前往有合格救生員駐守之安全水域地點戲水,避免溺水事件一再發生。
發佈日期 2025 年 8 月 19 日
發佈單位 衛生組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重要
點閱次數 161
公告內容

一、依據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14年8月8日新北教衛環字第1141570819號函辦理。
二、依據教育部校園安全暨災害防救通報,學生溺水死亡發生地點皆為無救生設備與人員之場所,且發生時間集中在學生放假期間。
三、近日偶有大雨情形,參與露營或健行等各式活動規劃戲水、涉溪情形,或者從事水域遊憩(含游泳、衝浪、潛水、獨木舟等)等活動時,請務必落實水域及遊憩安全評估,且應穿著救生衣並選擇合法水域場所、前往有合格救生員駐守之安全水域地點戲水,於行前複習水域安全觀念,避免溺水事件發生。
四、另近日學生參與民間業者辦理營隊偶有爭議,請選擇合法營隊,並於參加校外營隊活動期間,注意水域活動安全,檢視實際活動內容是否與口頭或書面契約約定相符,並要求營隊活動主辦單位說明安全防護與緊急救護規劃及措施,且參加校外營隊活動期間發生疾病或事故,或與業者發生履約糾紛時,得主動尋求學校協助;學校將依相關法令規定予以必要之協助。
五、再次強調,水域及假期出遊安全觀念相當重要,行前務必參考下列內容。
六、相關資訊請逕至雲端硬碟(網址: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S0w5Pu40IanIsqydLnu9ZFMbkaa7wSi6)下載,說明如下:
(一)水域安全教育宣導文宣5份。
(二)新北市政府消防局公告「新北市危險水域一覽表」1份。
(三)中華民國海洋委員會公告「我國目前禁止或限制水域遊憩活動海域範圍」1份,請依據相關法令勿於公告禁止之水域從事水域遊憩活動,避免違規與罰則。
(四)教育部體育署(下稱體育署)發佈「選擇安全地點,露營戲水有保障」資訊1份。
(五)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頒佈「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辦理學生課外活動及輔導學生參加校外營隊活動注意事項」。
(六)內政部消防署發布113年消防機關執行水域事故救援統計分析及民眾水域活動資訊服務網懶人包資訊。
(七)基北北桃易發生危險之開放性水域名單。
七、有關各單位發佈水域安全宣導相關資訊:
(一)體育署製作「救溺特攻隊」、「決定命運4招」、「新版防溺10招」、「自救救人-溪河流篇」等水域安全宣導短片與「救溺5步、防溺10招」海報檔案,請至https://www.space.ntu.edu.tw/navigate/a/#/s/22A28B87C2BC4205AF7B43A1117174596BL下載。
(二)體育署針對不同學習階段學生規劃設計之水中自救教學影片、e-learning等水域安全數位教材,已上架教育部因材網(https://adl.edu.tw/HomePage/newsdetail/?Id=64),教材內容結合生活情境,期盼透過落實水域安全教育,強化正確的自救技能及水域安全知識觀念。
(三)內政部消防署業透過優化既有系統,進一步將過往歷史案件的大數據統計分析結果加值應用,並於113年度完成建置「民眾水域活動資訊服務網頁」(網頁連結:https://watersafe.nfa.gov.tw/watersafe/),提供水域安全宣導及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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