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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就學貸款相關權利義務》宣導
發佈日期 2026 年 4 月 28 日
發佈單位 學生事務處
公告類別 升學資訊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20
公告內容

提醒→申辦就學貸款學生,務必依約履行還款義務,必要時可善用各項寬緩措施,以降低逾期放款及呆帳風險。

相關說明:
1.緩繳本息:貸款人月收入未達NTD 5萬元者,均得申請。每增加養育1名子女(含未成年或已成年在學者),再多放寬月收入門檻1萬元。例:養育1名子女者,申請門檻為月收入6萬元以下;養育2名子女者為7萬元以下,依此類推。每人申請次數以12次(12年)為限。
2.只繳息不還本:貸款人得申請僅繳交利息、暫緩償還本金,申請次數以12次(12年)為限。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5年4月17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150037326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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