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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2025總統教育獎」遴選活動
發佈日期 2025 年 1 月 03 日
發佈單位 學生活動組
公告類別 活動競賽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107
公告內容

一、為鼓勵能以順處逆,發揮人性積極面,力爭上游,出類拔萃,具表率作用之大專及中小學生,請貴校踴躍推薦學生參加「2025總統教育獎」遴選活動。

二、推薦對象:就讀國內公立、已立案私立學校與教育部備案之大陸地區臺商學校及教育部立案之海外臺灣學校(含各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並具備中華民國國籍之113學年度在學學生。
三、推薦條件:受推薦人於逆境中,仍能奮發向上、樂觀進取,並具下列條件之一:
(一)發揮服務奉獻、孝行表現、友愛行為、體恤他人等情懷,對社會風氣有良善影響,足堪楷模者。
(二)語言、藝術、薪傳技藝、技能、科學、科技、資訊、體育、創新研發或其他領域,具有特殊才能,出類拔萃者。
四、依推薦對象、推薦條件,進行推薦作業,各校或各社會團體推薦名額以每組推薦1名為限。一律採取網路報名(總統教育獎網站:https://pea.k12ea.gov.tw/)。報名表件由網站填寫完成後下載列印,書面佐證資料以A4單面印刷60頁紙本為限,推薦相關書面資料表應加蓋推薦單位印信及相關簽章。社會團體推薦報名依下述程序進行:先於報名網站填寫社會團體相關基本資料並上傳政府立案之證明文件電子檔,經系統審核通過後,方能取得社會團體專屬之帳號、密碼;後再以帳號、密碼進入報名系統進行受推薦人之完整資料填寫。寄送報名表件時須檢附政府立案之證明文件影本(須加註與正本相符)做為驗證,並主動知會受推薦人就讀學校,以利後續相關事項之協調與進行。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之機構或團體,須檢附推薦學生在學證明;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實驗教育之學生未取得學籍者,需檢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教育局處核發之學生身分證明。

五、校內申請時間自即日起至1/14(二)前至本校學生活動組申請。

六、本案倘有相關疑問,請電洽國立東石高級中學圖書館張世宗主任,聯絡電話(05)3794180分機670。
七、檢附「2025總統教育獎遴選分組實施計畫」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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