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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修正「臺北市青少年發展暨家庭教育中心場地收費基準」為「臺北市政府青年局場地收費基準」,並自114年12月15日施行一案。
發佈日期 2025 年 12 月 17 日
發佈單位 學生事務處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13
公告內容

一、本案業經本局114年12月4日北市青秘字第1143010655號令發布在案,並刊登於114年12月8日臺北市政府公報第231期在案。
二、本案已完成本府法律事務管理系統線上填報作業,系統流水號1144900J0006,請本府法務局刊登臺北市法規查詢系統。
三、檢附本基準之修正條文及修正表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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