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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參與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調查工作之相關敘獎
發佈日期 2022 年 4 月 15 日
發佈單位 學生事務處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773
公告內容

各位師長同仁您好: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為鼓勵本市教育人員積極投入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調查工作,給予教育人員前一年度(110年1月至12月)內參與校園性別事件調查工作之相關獎勵,敬請符合條件之同仁至學務處生教組申請並填寫表格,謝謝您的協助。
說明: 
、依據性別平等教育法及臺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育人員參與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諮詢服務及調查工作獎勵作業要點辦理。 
、為鼓勵本市教育人員積極投入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以下簡稱校園性別事件)諮詢服務及調查工作,本局依性別平等教育法第11條規定,訂定《臺北市高級中等 以下學校教育人員參與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諮 詢服務及調查工作獎勵作業要點》。
、本要點適用對象為臺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編制內之教育人員(含專任、兼任、代課、代理教師、教官、職員及專業輔導人員),參與校園性別事件諮詢服務及調查工作著有績效。 
、教育人員前一年度(110年1月至12月)內參與校園性別事件調查工作之獎勵標準及額度如下:
    (一)參與校內外調查達2案或跨校協助調查達1校以上者,核予嘉獎1次。 
    (二)參與校內外調查達3案或跨校協助調查達2校以上者,核予嘉獎2次。 
    (三)參與校內外調查達6案或跨校協助調查達4校以上者,核予記功1次。  
    (四)參與校內外調查達9案或跨校協助調查達6校以上者,核予記功2次。 
、附件為獎勵彙整表,敬請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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