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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指定「使用AMS-II.C.減量方法之註冊申請案檢核 表」為溫室氣體自願減量專案管理辦法第4條第5款規定之 文件1份
發佈日期 2024 年 7 月 17 日
發佈單位 衛生組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283
公告內容

一、依環境部113年7月10日環部氣字第1139107919號函辦理。
二、依據「溫室氣體自願減量專案管理辦法」(下稱管理辦法)第4條第5款規定:「事業或各級政府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自願減量專案,應依規定格式將下列資料上傳至指定資訊平台,並檢具申請書向中央主管機關提出申請取得註冊:……(五)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文件。」。
三、以「AMS-II.C.需求端利用特定技術的能源效率活動」減量方法提出自願減量專案註冊申請案,因無須經第三方查驗機構確證,為使申請單位確認所提申請案符合規定,爰訂定「使用 AMS-II.C.減量方法之註冊申請案檢核表」(如附件,下稱檢核表),並指定為管理辦法第4條第5款規定之文件。
四、事業或本府機關學校如採「AMS-II.C.需求端利用特定技術的能源效率活動」減量方法,提出溫室氣體自願減量專案申請取得註冊時,應檢具檢核表向環境部提出申請。
五、檢核表亦公開於環境部氣候變遷署溫室氣體自願減量暨抵換資訊平臺-表單下載區(網址:https://carbonoffset.moenv.gov.tw/VoluntaryReductionView/FilesDownload),提供申請單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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