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7月21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40066449號函辦理。
二、旨揭活動時間及地點:115年2月7日至2月11日於沙烏地阿拉伯舉行。
三、參加對象:七至九年級資優生(國中一至三年級)須同時具備下列資格者
(一)持有現階段各直轄市、縣市政府鑑輔會核發之鑑定證明者,或有相關證明文件者(需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影本,且經學校核章「與正本相符」佐證之)。
(二)對課程內容有高度興趣,具備良好的英語能力,能接受全程英語教學,且品行端正、能維護良好國際形象者,需經2名教師推薦。
(三)有特殊優異表現,如:才藝表現、競賽成績與英語檢定等相關資料(需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影本,且經學校核章「與正本相符」佐證之)。
四、報名方式:由學校推薦符合報名資格之學生1名,並請學生填妥報名表、自傳及2份教師推薦表,相關報名資料學校彙整後,於114年8月4日(星期一)前函報教育局,教育局審查後擇優推薦至多2名參與複選。
五、本案經國教署複選審查錄取之師生,由該署予以補助每人機票經費最高新臺幣4萬元;倘參與之資優學生為低收或中低收入戶家庭子女,補助來回機票費及註冊費每人最高補助10萬元,並依「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補助辦法」規定給予補助。
請有意報名遴選同學,備齊上述資料,7/30(三)中午12:00前交至本校輔導室特教組(6樓特教臨時辦公室),逾時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