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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本校110學年度高國中部居家服務學習相關注意事項宣導
發佈日期 2022 年 5 月 13 日
發佈單位 生活教育組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防疫專區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1,509
公告內容

(一)辦理依據:

本校110學年度第2學期的服務時數採計時間截止日為111年7月31日,因應疫情嚴峻,為讓國七、國八、高一、高二學生能在停課期間,仍能進行服務學習活動,特擬訂居家服務學習相關辦法。詳參附件「服務學習居家服務核實表單」。

(二)有關服務學習注意事項如下:

  1. 國七、國八、高一、高二學生已完成服務學習未核時數者,最遲請於111學年度開學後一週內將服務學習卡送至學務處,完成相關核定程序,逾時不候。
  2. 因應防疫期間停課不停學,未完成服務學習時數者,可彈性處理居家實施,執行與核定方式請參照附件表單內容(請自行下載使用)。此居家服務學習實施期程自即日起至7/31(日)止,若後續有更動將另行公告。
  3. 如有高中部同學欲進行居家服務學習,核實規則為學生實施居家服務學習完成後,由家長檢核簽名,並最遲於111學年度開學後一週內送回學務處認證,完成認證後再行交由導師於校務系統登錄。
相關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