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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積極推動本市性別平等教育工作,辦理敘獎事宜
發佈日期 2023 年 8 月 22 日
發佈單位 學生事務處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345
公告內容

貴屬人員積極推動本市性別平等教育工作,請秉權責覈實辦理敘獎事宜,請相關人員可至學務處辦理。
說明:
一、為鼓勵基層士氣,請貴校獎勵111學年度推動性別平等教育及參與處理校園性別事件調查之人員,

並依實際參與之功績從優敘獎,說明如下:
(一)推動性平教育業務者,依性別平等教育法第11條規定辦理。
(二)參與處理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調查者,依「臺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育人員參與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諮詢服務及調查工作獎勵作業要點」辦理,並填具彙整表(如附表)及檢附佐證資料。
三、除學校校長敘獎應填具本局所屬機關學校首長敘獎建議名冊,以免備文方式逕送本局人事室核辦外,

其餘學校人員(含教官等)敘獎則請循校內或相關規定程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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