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本府114年10月31日府授文化文創字第1143042116號函辦理。
二、為維護場館效益及落實場館人數分流,請審酌活動效益及人數規模,選擇合適場館申請:臺北小巨蛋主場館(可容納約1萬-1萬5,000人)、臺北和平籃球館主場地(可容納約5,000-7,000人)、臺北流行音樂中心表演廳(可容納約5,000人)及臺北大巨蛋體育館(可容納約4萬人)。
三、臺北和平籃球館主場地115年度公益檔期(剩餘70天,假日22天、平日48天)及臺北流行音樂中心專用檔期115年度額度尚餘2檔(每檔以7日為限),各校提出申請前須先向場館營運單位確認可申請使用檔期時間。
四、旨揭公益檔期與回饋檔期申請資格須為本府機關主辦、共同主辦或合辦之活動;專用檔期申請資格限於本府各機關主辦流行音樂類及流行文化類活動。請有需求同仁2025/12/20期限前,備妥相關申請資料至體育組辦理,申請方式說明如下:
(一)申請公益檔期/回饋檔期:請檢附送件檢核表(附件1)、申請案清單(附件2)、機關自評表(附件3)、場地租用申請表(附件4至6)及活動企劃書(附件7、8)。
(二)申請專用檔期:請檢附申請表(附件9)。
五、有關場地營運單位及使用收費標準請詳各場館官網:
(一)臺北小巨蛋:北捷遊憩事業股份有限公司;首頁/場館場地服務/租用流程
(https://www.arena.taipei/cp.aspx?n=98C78675BDB3A2B2)
(二)臺北和平籃球館:長佳機電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首頁/下載專區/申請表單(https://www.tpehpbasketball.com.tw/zh_TW/download/node/1536561942001)
(三)臺北流行音樂中心:本府文化局;首頁/場地租借/表演廳(https://www.tmc.taipei/tw/hire/Unitf8KLs)
(四)臺北大巨蛋體育館:遠雄巨蛋事業股份有限公司;首頁/巨蛋體育館租用/租借辦法與文件下載
(https://www.farglorydome.com.tw/case/form/)
六、檢附「送件檢核表」、「申請案清單」、「機關自評表」、「場地租用申請表(臺北小巨蛋)」、「場地租用申請表(臺北和平籃球館)」、「場地租用申請表(臺北大巨蛋體育館)」、「活動企劃書(小巨蛋及和平籃球館公益檔期)」、「活動企劃書(大巨蛋回饋檔期)」及「專用檔期申請表(臺北流行音樂中心)」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