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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有關「李奇英文」於本市中正區衡陽路51號4樓(西側) 經營未立案補習班一案
發佈日期 2025 年 8 月 19 日
發佈單位 國中教務組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101
公告內容

一、依據本府114年8月8日府教終字第11430874322號公告辦理。
二、「李奇英文」(李奇文教有限公司)經本局第2次查獲未經核准補習班立案,擅自於本市中正區衡陽路51號4樓之7、4 樓之8、4樓之9、4樓之10樓違法招生、收費、授課,經本府依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24條規定裁處及公告,並命其立即停止辦理。
三、為健全補教環境及維護本市學生之權益與安全,請貴校協助以多元方式公告並轉知學生與家長知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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