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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函囑於執行公共工程倘涉野生 動物,請事前徵詢相關單位或專家學者意見,避免造成野 生動物生存環境破壞及動物傷亡憾事
發佈日期 2022 年 7 月 12 日
發佈單位 衛生組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305
公告內容

一、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以下簡稱林務局)111年6月29日林保字第1111701392號函(如附件)辦理。
二、囿於近期發生臺東縣立體育館整建工程廠商逕予遷移小雨燕巢致大批幼鳥死亡、高雄市文化局古蹟維護工程修剪樹木之廠商自行摘除鳳頭蒼鷹繁殖(約2-6月)之窩巢致親鳥與雛鳥分離等事件;且本市另有民眾反映北投郵局拆遷(尚未進行)影響小雨燕繁殖(約3-6月)棲息問題,或臺灣藍鵲於繁殖(約4-9月)護巢行為驅趕、襲擾行人,進而要求捕捉移除等情事,多與市政為民服務或例行公共事務息息相關,執行前審慎評估確有必要。
三、爰此,建請依林務局上開號函示事項,於執行公共工程時,盡量避開野生動物繁殖期;如確有遷移安置之必要,請事前徵詢動物保護或野生動物保育單位、各地鳥會或動物領域之專家學者等,俾落實野生動物權益之維護及其福祉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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