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 公告主旨 | 轉知:宣傳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10條之1相關規定 |
|---|---|
| 發佈日期 | 2025 年 10 月 30 日 |
| 發佈單位 | 學生活動組 |
| 公告類別 | 行政公告 |
| 公告等級 | 轉知 |
| 點閱次數 | 15 |
| 公告內容 | 一、 依據文化部114年10月15日文影字第11420436704號函辦理。 二、 請貴單位協助廣於所轄官網、網路社群、售票頁面及網路社群等,向民眾及學生宣導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10條之1相關規定,不要購買黃牛票、販售票券不能加價、不得以不正方式(例如使用外掛程式)購買藝文表演票券。 三、 檢送黃牛防制宣導海報電子檔,請協助廣為宣導,如需其餘形式之電子檔案,請逕洽該部承辦人員(張小姐:聯絡電話:02-8512-6430;信箱:chang115@moc.gov.tw)索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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