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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學年度徵聘商借教師辦 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相關業務一案,請查照。
發佈日期 2025 年 3 月 27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74
公告內容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4年3月21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45700841號辦理。
二、國教署為辦理旨揭業務,規劃於114學年度商借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不含偏遠、離島、原住民族地區及全校班級總數在12班以下之學校)編制內專任教師至該署臺中辦公室支援,工作內容及資格條件,請詳參前開國教署函。
三、請有意願之教師於114年4月10日(星期四)前將簡歷表電子檔寄至國教署承辦人信箱(e-1191@mail.k12ea.gov.tw),該署將個別通知面試事宜。
四、檢附國教署函、教育部及所屬機關商借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作業原則及簡歷表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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