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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轉知教育部115學年度徵聘商借教師辦理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相關業務一案,請查照。
發佈日期 2026 年 3 月 26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105
公告內容

一、依教育部115年3月18日臺教師(四)字第1152600642B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為辦理旨揭業務,於115學年度商借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不含偏遠、離島、原住民地區及小型規模學校)之正式合格編制內專任教師至該部支援,工作內容及資格條件,請詳參前開教育部函。
三、請有意願之教師於115年4月10日(星期五)前將簡歷表以電子郵件寄至謝文瑾專員電子信箱:wenchin@mail.moe.gov.tw,連絡電話(02)7736-6309,由該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組成小組審查遴選之。
四、檢附教育部原函及相關表件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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