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辦理「高級中等學校111學年度性別平等教育課程推動特色學校實施計畫」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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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2 年 3 月 16 日 |
發佈單位 | 輔導室 |
公告類別 | 教師研習 |
公告等級 | 轉知 |
點閱次數 | 478 |
公告內容 | (一)辦理方式及補助原則: 2、計畫執行期間以「111年8月1日至112年7月31日」為限,經費補助預定以6校為原則。 3、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所屬學校自籌比率依縣市財力等級規定辦理,屬第一級者,最高補助百分之七十,第二級者,最高補助百分之七十五,第三級者,最高補助百分之八十,第四級者,最高補助百分之八十五,第五級者,最高補助百分之九十。 4、經費編列請依「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與「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計畫經費編列基準表」之規定辦理;本案補助項目以「業務費」為限。 5、經費請撥、支用及結報事宜,悉依「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規定辦理,如有剩餘款者應依前開要點第10點規定辦理;經費支用不合規定者,依規定追繳補助款項。 (二)薦送作業: 2、縣市政府所主管之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於111年4月20日(星期三)前,將實施計畫、經費概算表(含紙本及電子檔)函送縣市政府教育局(處),由各縣市政府教育局(處)於111年4月27日(星期三)前函轉本署辦理遴選作業。 三、本署將聘請性別平等教育專家學者,依據地區、公私立學校比及遴選指標進行綜合評核,遴選6所「性別平等教育課程推動特色學校」,並於111年6月30日前於本署高級中等學校性別平等教育資源中心網站(網址:http://gender.nhes.edu.tw/)公告遴選結果。 四、本案如有相關未竟事宜,可逕洽國立和美實驗學校專案助理尤小姐(電話:04-7552009分機815,E-mail:gender@mail101.nhes.edu.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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