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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轉知: 臺北市教師研習中心「111年度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調查人才庫高階研習班(第2期)」實施計畫
發佈日期 2022 年 4 月 12 日
發佈單位 學生事務處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教師研習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433
公告內容

轉知:

臺北市教師研習中心「111年度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調查人才庫高階研習班(第2期)」實施計畫1份,

請有意願同仁踴躍報名參加。

說明:
一、依「教育部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調查專業人員培訓及調查專業人才庫建置要點」、

教育局111年1月20日校園性別事件調查人才培訓及獎勵措施研商會議決議暨本中心111年度研習行事曆辦理。
二、研習對象:
(一)培訓本市各級學校已完成「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調查人才庫進階研習班」之人員。
(二)調訓已完成進階研習之校長與督學參加。
三、研習人數:30人。
四、研習日期:111年5月6、19、20、23日。
五、研習地點:本中心(112091臺北市北投區建國街2號)。
六、報名期限:即日起至4月25日(星期一)止。

七、研習時數:全程參與並繳交作業通過評量者核發23小時研習時數,請假時數未超過總時數5分之2(9小時)者,

得於參訓次(112)年底前補課,詳見實施計畫。
八、注意事項:
(一)線上報名後,請將調查人才庫進階研習證書或研習時數證明於4月25日前email給承辦人作為資格審查之依據,
未檢附者恕不遴選參加本研習。
(二)研習期間請全程佩戴口罩,未能配合者,恕無法入場參加研習。若有發燒、呼吸道症狀

(咳嗽、喉嚨痛、打噴嚏)等情形,請勿到訓並主動聯繫告知。
(三)講義以提供電子檔為原則。研習期間請自備能連網、掃描QR code、下載觀看檔案之電子裝置,

或於研習前先行列印,以利掌握研習內容。
(四)參加研習之學員請準時出席,遲到或早退超過20分鐘以上者須請假1小時。

完成報名程序之學員倘因故無法參加,請依規定完成取消或請假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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