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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轉知:110學年度「藝起來尋美」-臺北市國民中小學藝文場館體驗參訪補助計畫
發佈日期 2022 年 3 月 15 日
發佈單位 技術服務組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252
公告內容

一、依據本局110年12月3日北市教終字第1103111594號函(計 達)續辦。

二、為配合教育部辦理藝起來尋美計畫,達成本市5年內轄屬國 民中小學全數參與藝文場館體驗活動之目標,本局訂定旨 揭計畫,安排學生至藝文場館體驗參訪,增進生活美感經驗。

三、旨揭計畫原訂收件截止日期為110年12月24日(星期五), 為鼓勵本市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學生踴躍至藝文場館參觀, 培養接觸美感場域習慣,增進生活美感經驗,爰延長收件 時間至111年4月8日(星期五)止。

四、旨揭計畫重點說明如下:

(一)申請對象:臺北市公私立國民中小學以班群或學年為單 位提出申請,108學年度至112學年度每校須申請1次,本 (110)學年度,預計開放51校申請。

(二)實施期程:111年1月1日至111年6月30日止。

(三)體驗地點:以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藝拍即合」網站 (https://1872.arte.gov.tw/)所列之藝文場館為主,請 逕至「藝拍即合」「藝文體驗教育」「藝文館所查 詢」(含藝文館所戶外教育及全國藝文活動資訊)網頁 查詢。

(四)經費補助:本案經費補助以校為單位,1校補助以新臺幣 1萬9,000元為限,不足經費由各申請學校自籌;補助項 目為保險費、租車費、門票費及雜支等4項。

(五)經費核銷:請於111年7月8日(星期五)前,檢附書面計畫成果報告及經費核銷資料,免備文逕送本局辦理經費 核撥銷事宜。

五、有意願申請之學校於111年4月8日(星期五)前備妥計畫申 請表及經費明細表函報本局,計畫申請表電子檔(word 檔)請以email寄至edu_ace.14@mail.taipei.gov.tw,並 至網路填寫申請表(https://reurl.cc/n5RzK8),俾利辦理後續審核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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