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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重申本市公立國中小實施雙語教育之原則說明
發佈日期 2023 年 9 月 08 日
發佈單位 教務處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349
公告內容

主旨:為重申本市公立國中小實施雙語教育之原則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9月5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20120674號函辦理。

二、為引導本市國中小學校推動雙語教育之作為,本局業於多次公開場合說明本市雙語教育政策之推動原則,再次重申如下:
(一)雙語教育之推動以學科知識為主、語言學習為輔,提供友善的英語聽說環境。
(二)各校實施雙語教育之科目係以操作型學科為主,如體育、家政、童軍、音樂、藝術、生活科技、彈性課程等。
(三)善用雙語補充教材,並規劃雙語融入國際教育或國際交流。
(四)授課前應掌握各年段與不同班級學生英語文能力,並據以設計適宜語言鷹架;且教學內容應服膺各領域/科目之核心素養與十二年國教課程綱要。
(五)雙語教學並非全英語教學,亦無規定英語使用比率;學科核心概念應以中文說明,確保學生能理解並吸收學科核心知識;而課室語言或活動用語等,則依該班學生語言程度實施,且務須避免單一語句夾雜英文單字。
(六)雙語課堂需讓學生自由使用中英文進行口頭或書面回答,且該學科不得使用英語進行評量。

三、請貴校務必依循上開原則實施雙語教育;若有推行雙語教育相關疑義,歡迎逕洽本市雙語推動辦公室諮詢(02-87855873分機11-13),本局亦有雙語輔導團可適時提供各校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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