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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112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及教保服務機構幼兒團 體保險之「保險費、一定年齡及本保險保險金額、給付責 任、給付範圍、各項給付項目內容與給付金額、醫療保險 金起賠金額與給付限額、事務費及其他相關事項」
發佈日期 2023 年 7 月 25 日
發佈單位 衛生組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405
公告內容

112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及教保服務機構幼兒團體保險之「保險費、一定年齡及本保險保險金額、給付責任、給付範圍、各項給付項目內容與給付金額、醫療保險金起賠金額與給付限額、事務費及其他相關事項」,業經教育部於112年7月14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20081718A號
公告,並自112年8月1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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