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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113-2學期開學前各項校園常見傳染病防疫宣導
發佈日期 2025 年 2 月 11 日
發佈單位 健康中心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防疫專區
公告等級 重要
點閱次數 240
公告內容

 

  • 114.02.08開學前健康防護宣導內文

  • 主旨:為防範流感、水痘、腸病毒、病毒性腸胃炎等傳染病於校園傳播,請落實環境清消、個案管理、群聚事件通報及相關感染管制措施。說明: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2月8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45800749號函辦理。二、依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監測資料顯示,114年第5週(1 月26日至2月1日)全國類流感門急診就診91,436人次,國內正值流感高峰期,且恰逢開學季,校園疫情傳播風險增 加,爰請學校落實下列防治措施,以防範群聚事件發生及避免疫情擴散:

    (一)加強流感、水痘、腸病毒、病毒性腸胃炎等校園常見傳染病衛教宣導,提醒教職員工生及家長落實手部衛生及咳嗽禮節。

    (二)請適時關懷學生是否有上呼吸道症狀、發燒、嘔吐及腹瀉之個案,請遵守「生病不上課、不上班」觀念,並落實群聚通報及相關感染管制措施,以避免疫情擴散,防範群聚事件發生。

    (三)學校應定期進行環境消毒與重點消毒,並維護洗手設備,公共空間、教室、寢室開窗保持空氣流通,避免長時間處於密閉空間。

    三、各類傳染病之校園防疫,教育局現行請假及停課規定如下:

    (一)流感:請感染流感者佩戴口罩,指導其適當休息、補充水分及依醫師指示接受治療,並建議在家休息5日。第6日才能返回上課,並配合佩戴口罩直至相關症狀(咳嗽、肌肉酸痛、 流鼻水、喉嚨痛)解除滿24小時為止

    (二)水痘:為防範學生交互傳染擴大流行,應要求學生於皮疹一出現後至少應停止上學7天(含假日),或至所有病灶完全結痂變乾為止

    (三)腸病毒:經診斷為腸病毒(含醫師確診及疑似),學生需請假至少7天(含假日),以降低疾病傳播機會

    (四)病毒性腸胃炎:諾羅病毒為病毒性腸胃炎常見致病原,具高傳染性,確診為諾羅病毒感染之教職員工生及餐飲從業人員,應停止上班、上課,待「症狀解除48小時後」才可恢復上班上課,餐飲從業人員(廚工)應停止處理食物

    四、傳染病防治相關資訊可至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 網(https://www.cdc.gov.tw/)查閱。

  • 健康中心關心您的健康 114.02.08
  • 開學前三道防疫
  • 公費流感疫苗使用對象
  • 疾管署公費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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