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113-2學期開學前各項校園常見傳染病防疫宣導 發佈日期 2025 年 2 月 11 日 發佈單位 健康中心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防疫專區 公告等級 重要 點閱次數 240 公告內容 114.02.08開學前健康防護宣導內文 114.02.08開學前健康防護宣導內文 檔案名稱檔案大小檔案格式下載114.02.08開學前健康防護宣導內文.pdf202.42 KB新視窗開啟檔案 114.02.08開學前健康防護宣導內文.pdf (點擊下載檔案) 114.02.08開學前健康防護宣導內文 主旨:為防範流感、水痘、腸病毒、病毒性腸胃炎等傳染病於校園傳播,請落實環境清消、個案管理、群聚事件通報及相關感染管制措施。說明: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2月8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45800749號函辦理。二、依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監測資料顯示,114年第5週(1 月26日至2月1日)全國類流感門急診就診91,436人次,國內正值流感高峰期,且恰逢開學季,校園疫情傳播風險增 加,爰請學校落實下列防治措施,以防範群聚事件發生及避免疫情擴散: (一)加強流感、水痘、腸病毒、病毒性腸胃炎等校園常見傳染病衛教宣導,提醒教職員工生及家長落實手部衛生及咳嗽禮節。 (二)請適時關懷學生是否有上呼吸道症狀、發燒、嘔吐及腹瀉之個案,請遵守「生病不上課、不上班」觀念,並落實群聚通報及相關感染管制措施,以避免疫情擴散,防範群聚事件發生。 (三)學校應定期進行環境消毒與重點消毒,並維護洗手設備,公共空間、教室、寢室開窗保持空氣流通,避免長時間處於密閉空間。 三、各類傳染病之校園防疫,教育局現行請假及停課規定如下: (一)流感:請感染流感者佩戴口罩,指導其適當休息、補充水分及依醫師指示接受治療,並建議在家休息5日。第6日才能返回上課,並配合佩戴口罩直至相關症狀(咳嗽、肌肉酸痛、 流鼻水、喉嚨痛)解除滿24小時為止。 (二)水痘:為防範學生交互傳染擴大流行,應要求學生於皮疹一出現後至少應停止上學7天(含假日),或至所有病灶完全結痂變乾為止。 (三)腸病毒:經診斷為腸病毒(含醫師確診及疑似),學生需請假至少7天(含假日),以降低疾病傳播機會。 (四)病毒性腸胃炎:諾羅病毒為病毒性腸胃炎常見致病原,具高傳染性,確診為諾羅病毒感染之教職員工生及餐飲從業人員,應停止上班、上課,待「症狀解除48小時後」才可恢復上班上課,餐飲從業人員(廚工)應停止處理食物。 四、傳染病防治相關資訊可至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 網(https://www.cdc.gov.tw/)查閱。 健康中心關心您的健康 114.02.08 相關附件 【2025-02-11】114年翰林文教基金會清寒助學金 【2025-02-11】轉知國立中央大學公開徵求該校附屬中壢高級中學第四任校長候選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