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文化部宣傳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10條之1規定 發佈日期 2024 年 4 月 30 日 發佈單位 學生活動組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200 公告內容 一、依據教育部113年4月22日臺教師(一)字第1130042652號函辦理。 二、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10條之1修正條文自112年6月2日施行迄今,查有部分學生加價轉售票券,或以不正方式取得票券,違反文創法規定而受罰。請青少年及學生不要購買黃牛票、販售票券不能加價、不得以不正方式(例如使用外掛程式)購買藝文表演票券,以免觸法。 相關附件 【2024-04-30】「教育部高級中等學校學生新世紀領導人才第23期初階培育營」報名 ... 【2024-04-30】實踐大學時尚設計學系第十四屆 畢業展演「F·our·teen.」系列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