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 公告主旨 | 禁止吸菸場所公告 |
|---|---|
| 發佈日期 | 2025 年 12 月 19 日 |
| 發佈單位 | 學生事務處 |
| 公告類別 | 行政公告 |
| 公告等級 | 轉知 |
| 點閱次數 | 43 |
| 公告內容 | 說明: 二、為維護民眾不吸二手菸之健康權益,建構戶外無菸環境,本局依據菸害防制法第19條第1項第4款規定,公告「中華電信愛國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地址:大安區愛國東路35號)及「福星、舊宗社宅」(福星社宅地址:萬華區開封街2 段39號、舊宗社宅地址:內湖區舊宗路1段185號)周邊戶外區域及人行道,自114年12月25日起為全面禁止吸菸場所。 三、屆時違反規定於上開禁菸場所吸菸者,將依菸害防制法第40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本案另載於本局網站(網址:https://health.gov.taipei)公告網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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