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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禁止吸菸場所公告
發佈日期 2025 年 12 月 19 日
發佈單位 學生事務處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43
公告內容

說明:
一、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54條第1項及菸害防制法第19條第1項第4款規定辦理。

二、為維護民眾不吸二手菸之健康權益,建構戶外無菸環境,本局依據菸害防制法第19條第1項第4款規定,公告「中華電信愛國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地址:大安區愛國東路35號)及「福星、舊宗社宅」(福星社宅地址:萬華區開封街2 段39號、舊宗社宅地址:內湖區舊宗路1段185號)周邊戶外區域及人行道,自114年12月25日起為全面禁止吸菸場所。

三、屆時違反規定於上開禁菸場所吸菸者,將依菸害防制法第40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本案另載於本局網站(網址:https://health.gov.taipei)公告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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