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 公告主旨 |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補助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辦理資訊科技社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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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佈日期 | 2026 年 1 月 08 日 |
| 發佈單位 | 學生事務處 |
| 公告類別 | 行政公告 |
| 公告等級 | 轉知 |
| 點閱次數 | 237 |
| 公告內容 | 一、依據「臺北市114學年度第2學期補助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 校辦理資訊科技社團活動實施計畫」辦理。 二、因應人工智慧AI、數位科技的快速發展,培養本市公立高 級中等以下學校發展STEAM及新科技社團,引領學生掌握未 來科技發展趨勢,爰訂定旨揭計畫,重點摘述如下: (一)實施對象:臺北市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各級學校(不含國 立學校及市立幼兒園)。 (二)實施期程:114學年度第2學期(115年2月2日至115年7月 31日)。 (三)實施方式: 1、本計畫屬競爭型計畫,各校視學生需求、意願及學校 資訊科技社團發展需求,由教師提出相關社團課程計 畫或鼓勵並協助學生組織社團、規劃社團活動及社團 課程計畫,向本局提出計畫經費申請。 2、資訊科技社團課程須與下列內容相關,例如運算思 維、程式設計(如Python、Scratch、C++、Java 等)、資安與網路(如基本資安觀念、網路架設與防 護等)、智慧科技應用(如機器人、智慧小車等)等 資訊科技,並結合SDGs、專題學習以解決生活情境問 題為主題發展相關課程。 (四)補助額度及補助內容 : 1、補助額度:每校至多補助1個科技類社團,最高補助新 臺幣1萬5,000元(限經常門),實際補助金額依本局 核定金額為準,不足部分由各校自籌經費。 2、補助內容:講師鐘點費(若講師為外聘講師)、印刷 及裝訂費、材料費、辦公(事務)用品費及誤餐費 等,不支應服裝費 。 (五)申請期限及方式:請於115年1月12日(星期一)前,將 核章完成之「活動申請書」及相關文件掃描為PDF檔,連 同可編輯之ODT檔(不含工作會議紀錄),以電子公文夾 檔函報本局憑辦。 三、檢附臺北市114學年度第2學期補助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 辦理資訊科技社團活動實施計畫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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