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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學年度徵聘商借教師辦 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國際教育交流與特殊教育相關業務一 案,請查照。
發佈日期 2025 年 3 月 13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71
公告內容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4年3月7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45700740號函辦理。
二、國教署為辦理旨揭業務,擬於114學年度商借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至該署(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之4號)擔
任行政工作,工作內容及教師資格條件,請詳參前開國教署原函。
三、轉知相關訊息,並請有意願之教師於114年3月27日(星期四)前將簡歷表電子檔以電子郵件方式寄送至e-1429@mail.k12ea.gov.tw,並於信件主旨註明「應聘原民特教組國際及少數族群教育科商借教師」,該署將個別通知面試事宜。

四、檢附國教署原函、教育部及所屬機關商借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作業原則及簡歷表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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