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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推動 ODF 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宣導

為推動 ODF-CNS15251 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一案,請查照。

說明:

  • 本局 109 年 3 月 20 日北市教資字第 1093025196 號函計達。
  • 檢附 「推動 ODF-CNS15251 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續階實施計畫」 及 「臺北市政府推動 ODF-CNS15251 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續階實施計畫(107 至 109 年度)」 各 1 份,並重申各校應辦事項如下:
    • 各校網站之可編輯文件、表單應優先採用 ODF 文件格式,並應於 109 年度全部完成,各校應持續維持學校網站 104 年 1 月 1 日以後之各項文件皆採用 ODF 文件格式,並加強內部宣導。
    • 學校單位之行政作業應以 ODF 文件流通(電子交換)。
    • 衡量標準內有關 「教師在職訓練納入 ODF 文件格式課程」 一節,請轉知貴校教職員利用國發會網站 「ODF 相關學習資源 」(https://tinyurl.com/odftw)於線上觀看 ODF 相關檔案與課程,以進一步了解 ODF 各類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