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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槍借用辦法

臺北市立中崙高中班級教室單槍投影機使用管理要點

97.11.17 擴大行政會議決議

  • 為增進學生學習之成效,維護各班教室單槍投影機之安全及有效管理器材,特訂定本要點。
  • 各教室之單槍投影機設備,悉依財產管理辦法列管,非經允許,不得拆下機身或相關線路,並依規定由財產管理人員定期清點。
  • 各班級教室內單槍投影機由各班級保管,每學年班級教室交接時列為交接之重要財產。
  • 單槍投影機以供教師教學使用為主,未經教師同意,嚴禁擅自操作。
  • 使用前、中、後若發現單槍投影機故障,應立即向相關業管單位提出維修申請,並填寫紀錄,以便迅速檢修。
  • 機器設備應愛惜使用,不當使用導致設備損壞者,應負賠償責任;惡意破壞者,應負賠償責任並依校規處分。
  • 使用後,依機器性能關機以節約能源,並將相關設備收妥。
  • 非上課期間(假日)使用教室單槍投影機時,須先向總務登記申請開啟總電源,並經導師同意後始得開放使用。
  • 每學期期末結業式前,由各班資訊股長將各班教室螢幕訊號線及搖控器收回資訊組統一保管。
  • 本要點經行政會議決議, 呈校長核准後公佈實施,修正時亦同。